临泉县全面完成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平均工资调整待遇重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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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3日发表
临泉县按照《关于2015年度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282号)文件规定,全面完成该县上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重新核算工作。
按照政策规定,当年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应以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基本养老金,因社平工资每年大都在7月份以后公布,为确保2015年上半年到龄参保人员能够及时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临泉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暂按2013年全省社平工资,为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临时计发了基本养老金。
2014年社平工资标准下发后,该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高度重视,及时与金保工程开发商联系调整计发基数,积极按照新标准重新计算此类人员的养老金。截止目前,该县191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重算工作已全面完成,人均增资127元,重算差额补发将随同9月份养老金一并发放。(临泉县人社局 丁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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