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全面完成企业离休人员和建国前老工人养老金调整工作
日前,临泉县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调资标准,同步调整了该县企业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的养老金。
此次待遇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年龄倾斜相结合,从2014年10月1日起,离休人员县处级正职每人每月增加570元,县处级副职每人每月增加480元,乡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增加400元。建国前参加工作享受全薪退休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80元。在按上述标准增加离退休费的基础上,1934年9月30日前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1934年10月1日至193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为顺利完成本次养老金调整工作,该县人社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组织业务人员认真核对企业离休干部和建国前老工人的基本信息和工资结构,确保增资标准不重不漏不错。截止目前,该县51名企业离休人员和12名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全面完成,调整及补发金额将随8月份养老金一并发放。(临泉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丁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