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准入标准用药目录等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6月13日发表
各县市医保中心、各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2018年版)药品目录 》 、《关于恶性***靶向药物门诊慢性病待遇请示的批复》(阜人社秘【2018】216号)、《关于职工医保慢性病药品目录适时调整请示的批复》(阜人社秘【2018】217号),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准入标准、用药目录等自2018年10月1日起做出调整。具体内容附后,请遵照执行。
***:《阜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准入标准、用药目录及年度医疗总费用限额》
阜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8年9月25日
***:《阜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准入标准、用药目录及年度医疗总费用限额》.doc [81.5 KB]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0 15:35:4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