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阜合现代产业园区人事劳动局,总工会、企业家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
现将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总工会、安徽省企业联合会、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做好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24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准确把握推荐标准。
各地可以推荐1家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对推荐的企业,要严格执行推荐评选标准和程序,把好法律规定关、职工意见关、部门核查关。各地三方机构对本地申报的企业进行初审(申报表格可在市人社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确定推荐对象后于8月5日前向市三方办(市人社局)报送。市三方办对各地推荐的企业和工业园区进行复审、筛选,再择优向省三方评审表彰工作办公室推荐1家参与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最后由省三方评审表彰工作办公室确定。
各地要高度重视,以此次评选为契机,推动我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深入开展。各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把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宣传学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印发的《关于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阜人社秘〔2017〕19号),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和工业园区开展宣传动员,充分调动各类企业和工业园区参与创建活动积极性。各地要积极培育至少3家和谐企业典型,1家和谐工业园区,在此基础上,发挥它们的带头示范作用,逐步推广创建经验。立足阜阳实际,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和谐企业、和谐园区创建,打造具有阜阳特色、时代特点的和谐劳动关系实践高地。
联系单位:市人社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2262818
电子邮箱:fyrsjfgk@163.com
***:表格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阳市总工会
阜阳市企业家联合会
阜阳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8年7月23日
***:***:表格.doc [76.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