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阜阳市委组织部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为做好我市事业单位2017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410号)(地址: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处室导航事业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考核范围、内容、标准、程序、结果以及有关事项等不变,如有关内容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
二、市直各单位请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本部门(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及年度考核工作总结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各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2018年3月20日前将本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汇总结果及考核工作总结电子版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考核工作的地区和部门,需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书面说明。
联 系 人:
阜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王琛琛
联系电话:2266861(传真)
阜阳市人社局考核培训科 闫东方
联系电话:2236996(传真)
中共阜阳市委组织部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30日
***:事业单位人员考核表格.docx [32.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