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我市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缴费新流程试运行
为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以及及时准确划入个人账户,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会同信息中心、地税部门多次协商,决定从2017年7月1日起,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实行计划征缴。具体程序为市征缴中心把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所须缴纳的养老、医疗保险费额传至地税部门,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不需前往征缴中心领取缴费通知书,可以持身份证直接就近到地税部门缴费,缴费之后也不必再返回征缴中心提交缴费票据。
2017年上半年,征缴中心为此项工作做了前期准备工作:一是整合系统内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参保缴费信息;二是与地税部门共同召开联合会议,多次协商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征缴计划工作;三是与信息中心配合,讨论可能出现的问题,改进金保工程系统操作;四是不断优化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的流程,印制新告知书;五是登记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联系电话,准备在试运行之前,群发短信提醒,通知缴费新办法。
这项工作一旦进入正轨,征缴中心不仅简化了程序,减少了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往返次数,让办事群众少跑路,还与地税数据实现共享,医疗保险缴费后三个工作日内到账,保证了办事群众及时享受社保待遇。
(梁一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