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017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和书面稽核工作启动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参保行为,建立正常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申报稽核机制,切实保障参保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阜阳市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工作将于6月21日前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
申报稽核范围为已在我市各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保单位及其职工。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五项社会保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各参保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申报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严格履行申报流程,确保基数真实、准确。申报稽核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按统一口径同步开展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和书面稽核工作。市本级参保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办理申报稽核手续,各县(市)参保单位,到当地社保征缴中心办理申报稽核手续。
据了解,办理申报稽核手续需提交《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一式三份)、《社会保险费审核表》(一式三份)、《个人缴费基数申报单》(经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确认后有单位保管备查)、《阜阳市社会保险书面稽核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及2016年度2、6、12月人员工资表、2016年总帐及工资明细账、2016年度财务年报及劳动工资年报等相关财务会计等相关资料。
(梁一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