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市人社局日前发出通知,对局系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要严明政治纪律。局系统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做到讲纪律,守规矩,顾大局,自觉与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做勤政廉政表率,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让下属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下属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光明磊落,公道正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树立人社干部新形象。
二是要夯实主体责任。全局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按照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要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坚持党建工作和人社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党组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加强廉政教育,认真落实和完善两清单一办法,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完善防控措施。
三是要强化纪检监督。局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人社部门各项工作都要主动接受局纪检监察的全程监督。每年要开展两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完善问责制度,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解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调动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四是要改进工作作风。按照市委严转提促活动的要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开展人社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成果,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和市委36条贯彻落实。加强督促检查,盯紧重要部门、重要问题、重要节点,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严肃责任追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五是要自觉接受监督。充分发挥各类监督主体作用。坚持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从人大、政协、工会等单位聘请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监督员,加强对本部门的监督。深入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和实施财务集中管理制度,着力编织不易腐、不能腐的制度笼子,着力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人社部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