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167号提案的答复
阜人社秘〔2013〕146号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167号提案的答复
李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公务员身心健康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特别是公务员身心健康情况的关注和关心。自2005年公务员法实施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相关配套文件,公务员制度也逐渐被社会认可,但是从发展角度上来说,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队伍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仍需不断完善。您提出的一些建议,对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具有一定积极性和建设性。
针对目前公务员公务繁多、压力大、带薪休假制度得不到有效落实等情况,我们也深有感触,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行政人员要求也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强度明显加大,而做好工作的前提保证是有一个好的身体。所以,您提出的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落实工间操活动等建议,我们表示赞同,在各单位自觉落实的同时,还希望政协委员们跟工会多沟通呼吁,加强组织,让这些文件政策能给我们公务员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近年来,通过国家和省里出台的一些政策文件,公务员成长和进步环境在不断地优化和完善。比如在选拔机制方面,有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公务员遴选、公务员考录等政策,都是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选拔优秀人才为目的,通过严格的选拔和考察程序,择优录取。通过这些机制,为一些具有真才实学、能力突出的人们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来展现自我,提高自我,也为我市各公务员部门建设以及全市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后备力量。
当然,好的政策需要好的宣传和落实,虽然近年来我局通过法制宣传和业务往来等方式,对一些公务员政策进行了指导和宣传,但力量难免有些薄弱,希望你们能利用自身的优势和便利为我们多加宣传,让公务员队伍乃至整个社会对公务员政策多一些了解,最后再次向您表示感谢。
办理类别:C类
联系单位: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2271917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