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进行时助力就业梦
盛夏8月,江城大地生机盎然,我市就业创业工作捷报喜人。 这是一份令人骄傲的成绩:截至8月末,城镇新增就业12.9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86.53%;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 3.43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76.22%;新增创业1.77万人,创业带就业7.92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70.8%和72%;就业培训8.22万人次(技能培训7.03万人,创业培训1.19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74.73%;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04%,控制在4%的目标任务之内。其他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推进进度较快,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28万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76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33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93.71%、117.33%和96.91%。 这份成绩来之不易:一方面是经济放缓产业转型带来的严峻挑战;一方面是“招工难”与“就业难”矛盾并存的严峻的就业形势…… 改革,是迎战压力最好的突破点。在全面深化改革元年,涉及就业的改革任务多达7项,市人社局新任党组书记、局长刘志辉将上任后参加的首个业务工作会议定为全市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座谈会,在会上,刘局长明确提出我市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改革必须坚持“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责、坚持“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原则、坚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目标和坚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思维,从人民群众反映的全市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入手,从过去政策实践执行中暴露出的盲点、空白点和薄弱点问题发力,先行先试。目标就是方向,压力就是动力,一场以健全促进就业创业机制,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为目标的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改革正在行动。 一、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高质量的就业创业服务,离不开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今年以来,我们将此列为改革任务重点,积极进行努力:一是适应新的形势,不断调整和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手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关于贯彻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等2个新一轮就业创业指导性政策,起草拟定了《关于调整我市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武汉市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灵活就业大学生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工作的补充意见》等4个操作性文件。二是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大就业信息公开。加大了定期向社会发布职业供求报告和就业形势分析报告、向百姓手机发送招聘会信息等工作力度,实现了全市5大民营中介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招聘信息通过社区电子屏的向下延伸,同时与《武汉晨报》、湖北电视台和楚天广播电台等媒体继续合作开办找岗送岗专栏,进一步扩大了就业政策和用工信息的社会透明度。三是转变作风,促进就业服务向下延伸。围绕为企业减负,启动了“百名就业专员服务千企”活动,进一步修改完善《武汉市就业服务专员考核管理办法》,积极指导近百名就业专员与960多家企业建立对口联系制度。为缓解招工难和求职难,继续开展“为百姓送岗位社区行”、“送岗进军营”、“就业创业服务校园行”、“情系汉企招聘直通车”等专场活动,就业创业服务更多向基层延伸、向企业倾斜。四是工作提速,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重新修订了《工作操作手册》,对职业介绍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申办流程进行了再改造,部署安排了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大学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等业务经办流程再精简工作,力求形成高效务民的就业工作作风。五是强化职责,做实就业援助工作。加快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继续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服务,组织召开了有各区人社、财政、教育部门及全市108所高校相关负责人参加的武汉地区高校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会,共为武汉地区高校的应届毕业生5283名困难大学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422.***万元。同时,大力推广社区《工作日志》制度,组织编制了社区充分就业管理软件,将就业援助落实到每一个就业困难人员。六是夯实基础,加大基层平台建设力度。加大社区就业工作指导,组织专班对全市“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进行普查,推荐并确定了115个省级和137个市级“充分就业社区”,将市级“充分就业社区”奖励标准从4000元提高到了5000 元。 二、探索建立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 就业情况是衡量一个城市产业经济健康发展的四大指标之一,随着社会经济形势与人们就业观念和方式的变化,就业和产业发展呈现出一种新型的非正关联的线性发展关系,为就业工作的推进带来了一定的变数。对此,我们以建立多部门合作、多形式探索的联动机制为目标,沉着应对。一是实施定期信息沟通反馈制度。今年来,建立了与发改委、经信委、统计局等相关部门的日常就业工作信息交流沟通机制,与市发改委就业处共同起草了《关于建立武汉市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的意见》。二是建立联合调研制度。围绕产业经济与劳动力资源和谐发展,先后会同市发改委、华中师范大学对全市31个重大投资项目用工情况进行调查;自行设计就业调查问卷,委托市统计局开展产业经济就业数据采集调查;联合经信委、工商联等部门对全市小微企业发展特点、用工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抽样调查和分析,目前各项社会调查已经进入收尾阶段,预计在11月底前全部完成。三是建立重大就业工作情况专报制度。目前,已经将《武汉就业再就业》简报升级改版为《武汉就业创业》专刊,并已出刊2期;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分析掌握全市就业动态,建立就业信息专报制度,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就业办成员单位提供决策参考。四是完善就业目标考核制度。按照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机制和考核办法的要求,把就业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同就业政策落实、就业资金使用相结合,重新起草了《武汉市就业目标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先后三次征求意见,进行了多轮讨论和修改,拟于9月下发。 三、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 今年,我们以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科学整合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功能,优化办事程序。一是拓展完善劳动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和“网上就业办事大厅”功能。前后安排了100余万元专项资金,组织专班与华南公司对接,加大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应用系统的开发研究,目前,改造后的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管理模块、职业培训补贴管理模块,新建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和企业社保补贴管理模块、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城镇新就业人员实名制登记管理模块陆续上线运行。二是积极推进就业服务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今年,省人社厅把 “3年3个亿” 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作为全省人社系统信息化建设的重点,要求各地加大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省财政对各地按照市级200万元、区县100万元、街道乡镇1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根据工作要求,我局今年首批申报了市本级和东西湖、江夏、新洲、硚口等4个区55个街道(乡镇),争取省厅项目资金1150万元,用于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以及公共就业服务设施设备建设。 四、健全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去年底,我市出台了新修订的《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新的《管理办法》,我们在放宽政策措施、优化贷款服务、推动全民创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抓紧出台《武汉市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配套政策。针对小额担保贷款新政策操作中存在的解释口径不明确、操作要求不规范等问题,我们征求各区和相关经办机构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梳理出了25个问题,起草了《关于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实施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拟于9月印发。二是加快启动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基金。积极协调财政、武汉创业担保公司、中国储蓄银行武汉分行等部门,共同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协议》,落实了高校毕业生1000万小额担保基金在中国储蓄银行设立专户等事宜。目前,已经协调人才中心和武汉创业担保公司、中国储蓄银行武汉分行等经办机构进一步明确了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对象及经办程序等。 五、完善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 完善大学生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是我市深化就业领域改革的重点之一。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一是制定了大学生创业“万千百计划”。明确了全年组织大学生创业培训1万人、收集大学生创业项目1000个,发放大学生小额担保贷款2000万元并扶持成功创业100人以上的工作目标。二是组织实施“就业创业服务校园行”活动。开展了“就业局长进校园”、“创业指导进校园”、“创业政策进校园”等系列活动,分别深入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武汉工程技术学院等10余所高校开展“四送”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受理就业创业政策咨询4000人次。深入6所高校及2个高校毕业生创业基地宣传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并加大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力度。截止7月底,全市共发放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1***笔、1293万余元,带动就业近700人。组织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5132人,完成1万人培训目标任务的51%。 另外,我局配合的第六项改革任务:改进军转干部随调家属安置方式,正在积极研究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渠道和方法,将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在年内拿出改革意见和安置计划。以及配合的第七项改革任务:改革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政策等工作,我局已经按照要求进行了改革,正在稳步实施。 今年时间已过大半,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改革的强力推动下,2014年,我市就业创业工作将再创新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