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7月1日起实施新政放宽高校毕业生落户条件
日前,我局召开了“关于进一步放宽在我市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落户条件的通知”的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落户条件将进一步放开。这是我市就业政策顺应时代要求、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对进一步简化手续流程,加快人才有序流动,促进武汉成为各类人才的集聚地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文件的主要政策:毕业超过2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留学回国人员,在武汉就业创业,具备本科学历(年龄35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年龄40周岁以内),提供学历学位、劳动合同、1年社保缴纳证明以及住所证明,均可在武汉市落户。 政策的主要亮点是由审批制改为资格准入制。过去,毕业两年以上高校毕业生,在汉就业创业,需办理人才引进手续,要具备本科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且涉及调入、调出两地,办理手续时间较长,对就业创业和人才引进造成无形的障碍。现在文件出台后,在武汉创业就业毕业两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只要符合条件,可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这大大减少了办理手续的环节,高校毕业生可在汉无障碍的有序流动,是就业创业政策中一项重大改革,在全国属于首创。 新闻发布会结束后,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各大主流媒体纷纷给予报道,并对改革后的就业政策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公安部门,出台具体细则,向社会公布各个办理窗口的地址和服务电话,为愿意到武汉发展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