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国留学人员 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1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8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具有留学经历,一般应在国(境)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三)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五)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六)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本计划将对在留创园(尤其是部市、市区共建留创园)内的创业企业进行适当的政策倾斜,共建留创园内的创业企业请在上报材料中注明。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表格请从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表格栏目人事人才中,网址:http://www.whrsj.gov.cn,同时提交电子版)一式两份,附相关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二)账户信息。各单位提供拨款经费所用账户信息(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请同时提供申报人个人及其工作单位的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各单位负责对申请人、创业项目和其他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各项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并将审核通过的创业项目于2018年2月26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各单位推荐的创业项目进行初审,择优上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联系地址:江岸区金桥大道111号凯旋名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83919143 联系人:杨 发 黄 璐 电子邮箱:whzj@vip.163.com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