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武汉市2017年度院士工作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和大型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为引导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向企业集聚、增强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和市科协关于印发《武汉市院士工作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武人社发〔2016〕19号)文件精神,现将今年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主要在我市获批的院士专家工作站、院士在汉领办创办的企业和院士与我市市属企事业单位签订长期聘用合同(合作协议)的单位中实施。 二、申请条件 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院士工作津贴,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经院士中心、省市科协联合批复成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单位与院士专家签订《院士专家工作站合作协议书》;设站单位与院士专家有正在实施的科研项目或产业化项目;院士及其团队专家每年在站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或在站项目研讨(专题讨论、报告、讲座、培训)等活动不少于8次;院士在汉领办创办企业、院士与市属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合作协议),且工作时间达到6个月以上,可申请院士工作津贴。
(一)首次申请武汉市院士工作津贴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申请。聘任单位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武汉市院士工作津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申请证明材料。 2.审核。市科协或主管部门根据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以及合作项目研发等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3.公示。市人社局对符合条件享受院士工作津贴及其合作单位的名单予以公示。 (二)已获得武汉市院士工作津贴,再次申请本年度工作津贴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市科协或市主管部门根据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以及合作项目期限、院士在汉领办创办企业、院士与市属企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作协议)进展等情况,提出发放院士工作津贴名单及发放金额的审核意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办理院士津贴发放手续。 四、材料要求 首次申请武汉市院士工作津贴的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武汉市院士工作津贴申请表》(表样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whrsj.gov.cn)《武汉市院士工作津贴申请表》),同时按照《武汉市院士工作津贴申报***材料要求》(见***2)提交相关书面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报市科协或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五、申报时间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即可组织申报,于 2017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汪 丹 联系电话:83919130、83919142 电子邮箱:whzj@vip.163.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1号711室
***:1.武汉市院士工作津贴申请表 2.武汉市院士工作津贴申报***材料要求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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