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委办局人事部门,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人专司函〔2014〕10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5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要严把质量关,好中选优,把项目资助与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结合起来,与吸引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要以培育形成新兴支柱产业为中心,重点推荐高新技术领域产业化前景良好的自主创新创业项目申报。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主要在非教育系统);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在国内或本地区、本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申报项目类别。资助项目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点、优秀、启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小额资助四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和小额资助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三)申报数量。留学回国人员集中的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可申报8—10项;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共建创业园的区,可申报3—4项;其他各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每家申报1—2项。 二、申报材料 (一)《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2份; (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 (三)申报项目简介(300字左右); (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五)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立项、成果、奖项、论著等材料。 其中,(一)、(二)、(三)项需提供电子版。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填写有关表格,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报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上级主管部门。 (二)各区、各主管部门对申请人及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审核遴选,并请于2015年1月30日前将申报函及申报项目材料一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筛选,确定拟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资助项目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助项目。
联系人:王京荣,电话:85745297,186****2781 地址: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818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邮箱:waot@vip.163.com, 网址:http://www.whrsj.gov.cn
附表:1、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2、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