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联合开展了武汉市第三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经审核推荐、资格审查、初评、复评等,杜鹃拟评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表彰对象。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2014年2月26日至2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4年2月28日下午4:00前,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局政治处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电话:85711399 电子信箱:799960981@qq.com 通信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5号710 邮政编码:430012
2014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