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年审通告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2014年度武汉市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即年审工作从3月12日开始,请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退职)人员(含2013年12月底前所有企业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及五七工、家属工等退休对象)、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退职)人员,本人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退休证(注明个人参保编号)在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办理年审;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没有社区或社区属本市新城区的,在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处办理年审,也可在就近中心城区的社区办理年审;领取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遗属到离退休人员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处办理年审。本次年审工作将于2015年2月6日结束,逾期未办理年审手续的,将按有关文件规定从2015年3月起暂停支付基本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含个人帐户使用)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直至其补办年审手续后再恢复。 特此通告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