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
1月2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主持,副主任朱静芝、梁宏贤、戴征社、郭大为出席。
会议听取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安排意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拟于1月16日召开,会期1天半。建议议程是:审议《陕西省水文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8年度办理审议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议案。
会议听取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统计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预算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对我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金融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转交省政府研究处理。会议听取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转交省法院研究处理。会议听取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法律监督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转交省检察院研究处理。会议听取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省政府及有关厅局、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履职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转交省政府及有关厅局、省检察院并反馈本人。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精神及我省贯彻落实意见报告、全国人大暨各省(区、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汇报等。 (记者:耿薇 实习生:庞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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