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场长制单位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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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31日发表
5月29日,记者从省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获悉,省工商局决定在推行场长制的市场、商场、超市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省工商局要求,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力争在今年12月底前,将各市、县(区)80%以上推行场长制的市场、商场、超市创建为放心消费单位;到2020年年底,在推行场长制的市场、商场、超市实现放心消费单位创建全覆盖,使全省广大群众在消费方面的满意度、安全度和认同度大幅提升。
省工商局明确,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对重点商品市场场长制单位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相关单位要在市、县(区)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指导下,制定本单位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记者:徐颖)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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