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3家旅游度假区被批准为省级旅游度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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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31日发表
陕西省旅游资源开发管理评价委员会12月18日发布公告,依照国家旅游局《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与《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经陕西省旅游资源开发管理评价委员会组织评定,延安澽水源旅游度假区、商洛牛背梁旅游度假区、商洛漫川旅游度假区等3家旅游度假区达到省级旅游度假区的标准,被批准为省级旅游度假区。(记者李卫 实习生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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