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与省司法厅联合召开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新闻发布会
1月11日,省政府法制办与省司法厅联合召开《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新闻发布会,《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时报》《陕西日报》《西安晚报》、陕西电视台等10家中省主流媒体到会,来自西安市各区司法局、司法所的100余名干部及骨干人民调解员参会。
省政府副巡视员李云霞介绍了《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出台的背景、重大意义及主要内容。《办法》的颁布实施是陕西省人民调解工作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是我省人民调解制度发展的一座里程碑,顺应了时代的要求,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志强宣读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的实施意见。马志强指出,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做好贯彻施行《办法》的准备工作。一是加快推进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业务建设,积极建立健全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市、县(区)人民调解协会,推动企事业单位和重点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发展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二是加快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工作流程和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作。三是要认真落实《办法》关于人民调解员的补贴经费、“以案定补”经费和人民调解员保障待遇的规定,将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列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切实把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补贴经费落实到位。
马志强强调,切实加强学习宣传《办法》的组织领导。要建立领导责任制,各设市(区)县司法局主要领导同志要负总责,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市(区)县学习、宣传、贯彻《办法》的实施方案,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要制定宣传计划和方案,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各种媒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全社会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把宣传《办法》的活动与宣传人民调解法、宣传人民调解制度和宣传人民调解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结合起来,突出实效、形成声势、营造氛围。要利用学习、宣传、贯彻《办法》的契机,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人民调解工作。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