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强化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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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31日发表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我省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重特大事故防控情况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发生2起以上(含2起)重大事故的按不合格评定。
据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健全责任体系、推进依法治理、加强安全预防等方面。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逐项考核、扣分,单项分值扣完为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考核工作于每年年底前开始实施,次年1月底前完成。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情况的单位,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令整改、通报批评、降低考核等次等惩处,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记者 程靖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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