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省本级三公经费减少1亿元
记者从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获悉,2015年度省本级“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1亿元,降幅达28.6%。其中公务出国费下降10%,车辆购置运行维护费下降32.2%,公务接待费下降32.8%,会议费降幅8.82%。
省审计厅厅长李健在本次会议上作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底,全省审计机关对8903个单位、项目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促进增收节支146.76亿元,挽回损失16.52亿元,核减工程建设资金37.58亿元,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392件,移送处理人员279人,涉及金额8.06亿元。
报告显示,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37个市县落实审批快速通道政策不到位,47个项目建设用地无批准手续,58个项目建设存在未招标或违规招投标,12个市县闲置项目资金超过一年等。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情况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移交运营的取消车辆未作为国有股权核算,取消的部分公务用车因手续不全等无法及时移交、拍卖,公车改革后部分取消车辆处置文件下达不及时等。
同时,全省审计机关对1692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69亿元。审计后,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22人。(记者:耿薇 实习生:李惠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