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6月17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教育厅副厅长王紫贵解读《陕西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据介绍,自2014年国家启动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来,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份公布了各自的改革方案。这次陕西《实施方案》的出台,意味着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顶层设计全面完成。
王紫贵介绍,我省这次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涉及到5个方面。一是改进了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增加了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完善了中小学招生办法。二是改革了考试形式和内容,完善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高考内容。三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减少及规范高考加分政策,完善自主招生。四是改革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和制度保障。五是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方案中,高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大家关注的焦点。自2022年开始,我省高考录取主要是“两依据、一参考”。也就是2019年秋季新入学的普通高中高一年级新生,到2022年高中毕业参加高考录取时,一要依据考生高考统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必考科目成绩,二要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门选考科目成绩;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考成绩不再是高考录取的唯一依据,评价标准向多元化方向迈出新的一步。
关于学业水平考试中等级性考试“6选3”以及综合素质评价在高考中是按分数还是等级呈现,我省将按照“三年早知道”原则,在2019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高校将于2019年前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提出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向社会公布并体现在每年度的招生章程中。具体办法将体现在2019年出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中。(记者吕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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