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省人社新政广惠百姓
2015年,我省人社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抓改革,解难题,使群众享受到更多发展成果。
去年,全省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城镇新增就业44.3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6%,全省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为全面贯彻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我省出台了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托底安置,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14条新政,设立普通高校校园招聘补贴。组织全省开展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活动704场,提供就业岗位43.4万个。同时,我省把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作为推动实现社会充分就业的有效手段,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创业政策、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有效带动全省各地建成一批企业和其他市场力量为主体的创业孵化基地。截至2015年底,已创建“全国创业先进城市”3个、省级创业型城市2个、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个、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9个、省级统筹城乡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和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各1个,四级创业孵化基地130余家。对于孵化基地内的创业人员,我省放开户籍限制,实行集中审核办理,实现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从“零售”到“批发”的转变,全年发放57.71亿元。此外,我省还帮助7.16万余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消除零就业家庭1246户,帮助1599名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
去年,我省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截至2015年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2466万人、1247万人、347万人、427万人、265万人。城镇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一连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302.24元,排名全国第12位,同步按10%调整了农村“八大员”等7大类20个群体社保待遇。提高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最高145元,最低75元。启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破除双轨制问题。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减轻群众高额医疗费用负担具有重要作用。将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50元提高到不低于400元。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80%以上和70%以上。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10元,保障水平位居全国第九位。(记者:李艳 通讯员:梅轩 实习生:胡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