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选两个地下管廊省级试点
日前,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决定开展省级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在全省范围内选择2个市(区)作为综合管廊建设省级试点城市,省级财政将对其连续3年每年给予3000万元资金补助。
本次评审将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进行,重点评审试点申报城市政府重视程度、建设目标任务合理性、投融资模式创新性以及配套措施完整性。申请试点的城市人民政府应于2016年1月30日前提交申请报告,并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按照3年滚动预算要求编制,实施期为2016-2018年。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将联合组织竞争性评审,最终确定试点城市。
据了解,试点城市应在城市重点区域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将供水、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燃气、排水、中水等管线集中铺设,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促进城市空间集约化利用。同时试点城市也可选择在新区建设,也可选择结合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等改造项目实施,建设里程应达到规划开发、改造片区道路的一定比例。(通讯员:赵芳 记者:海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