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0月我省民生支出超2714亿元
今年以来,我省不断优化支出结构,财政民生支出导向更加突出。统计数据显示,1-10月,全省财政支出完成3314.26亿元,增长11.47%,较上月加快0.99个百分点。其中,民生支出完成2714.51亿元,占财政支出的81.9%,增长13.37%。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等重点支出保持了15%以上的增长。
今年我省财政部门打出“组合拳”,坚持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的“两个80%”:年初省级新增安排121.3亿元,用于改善民生,占全部新增安排资金的80.2%;前三季度,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81.88%。
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连续5年居全国前列,前三季度项目和补助资金153.42亿元全部下达,陕南三市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率92.91%,城镇安置率81.87%。
省财政共拨付中省补助就业专项资金24.1亿元,实现全省城镇新增就业32.29万人。全省省属高校生均拨款标准提高3000元,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200元;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分别高出国家农村学校基准定额标准200元,农村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分别再提高200元;在实现贫困生资助全覆盖基础上,2015年将普通高中和中职贫困生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惠及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贫困生32万人。
省财政还安排资金1.1亿元,按照“市场运作、政府买单、以奖代补、群众看戏”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购买高质量的公益性演出到基层免费演出;筹措资金3亿余元,支持新建和改扩建50多个演出场馆;筹措2亿多元,支持省政府确定的30个重大文化项目建设;投入近1亿元资金,支持渭河沿岸48个县区建设全民健身长廊;拨款近1000万元在全国率先支持县级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开放。
我省对符合条件的约180万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待遇,实现“11连涨”,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302元。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六十年代精简人员、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和企业退休抗美援朝志愿军老战士生活补助和铁路建设民兵工龄补助标准,一并按照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幅度。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约460.62万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直接受益。为抗日战争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同志、老战士、老工人按照每人8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慰问金,高出国家标准3000元,并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标准。(记者: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