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出台居民购房更理性
3月30日,国家出台房地产新政,包括购买第二套房首付比例降低,个人住房转让减免营业税购房期限由5年下调为2年。各地也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政策。为了解房地产新政出台后对我省居民的购房意愿影响情况,省统计局于4月20日至24日在西安、宝鸡、榆林、汉中4个市所辖城区对2035名城镇居民开展了2015年房地产新政出台后居民购房意愿电话随机访问调查,结果显示,我省城镇居民对房地产新政较为认可,但新政对居民购房计划影响不大,多数城镇居民认为未来本地房价走势波动不大。
调查显示,受访者对房地产新政满意的占40.8%,一般的占52.9%,不满意的占5.5%,说不清楚的占0.8%。
面对新政出台,居民购房更加理性。认为对自己的购房计划没有影响的受访者占35.3%;认为时机已到,立即购房的仅占2.9%;推迟购房计划的占8.4%;无购房计划的占53.4%。受股票市场持续火爆,而房地产投资收益不佳,加之未来房地产税征收预期,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施,以及房价持续回落的影响,人们观望情绪较浓,影响居民购房意愿。因此,房地产新政出台在短期内效果并不明显。
房地产新政出台后,认为未来本地房价会略微上涨(涨幅≦5%)的受访者占9.8%,小幅上涨(涨幅在5%~15%之间)的占9.6%,大幅上涨(涨幅≧15%)的占1.8%,保持不变的占40.8%;略微下降(降幅≦5%)的占14.1%,小幅下降(降幅在5%~15%之间)的占15.9%,大幅下降(降幅≧15%)的占8.0%。由此看来,认为未来本地房价走势波动不大的占***.7%(房价保持不变和略微上涨、下降),总体判断平稳态势。(记者 汪曼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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