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贫困地区农民收入连续五年实现较快增长
省统计局近日对我省56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区县和41个省级扶贫开发区县监测调查数据测算显示,2014年,全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加871.91元,增长12.5%,增幅比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0.7个百分点。2010年至2014年陕西省贫困地区农民收入连续五年较快增长,增速均超过全省农民收入水平,平均增长速度18.3%。
从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分别较上年增加331.76元和286.62元,涨幅占比分别为38%和32.9%,成为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主要因素。
随着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增长,以及全省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和公共事业的不断发展,贫困地区农民的生活消费能力不断增强,消费结构呈现新的变化,贫困地区农民生活得到明显改善。监测数据显示,2014年,全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180.72元,比上年增加810.49元,增长12.7%。其中,食品消费支出2091.24元,增加369.66元,增长21.5%;居住消费支出增加193.08元,增长13.6%;医疗保健支出875.31元,增加100.20元,增长12.9%;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452.51元,增加37.63元,增长9.4%;衣着消费支出、交通通讯支出和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较上年增长平稳分别为8.5%、4.7%和4.8%。食品、居住、医疗和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消费相较其他类别增长较快,推动了生活消费支出的较快增长。(记者:汪曼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