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
省民政厅1月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冬春和“两节”期间我省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情况。
——受灾困难群众救助方面。加快灾后重建,把灾后民房重建与农村危房改造和移民搬迁工作相结合,扎实排查摸底,多方筹集救灾资金,不断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解决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省上已安排配套款1600万元、市县计划安排7853万元,民政厅向各市调拨棉衣、棉裤、棉裤各31900套(床),全部用于改善“双节”期间困难受灾群众生活。
——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方面。建立了社会救助统筹协调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整合“碎片化”救助,并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市开展了临时救助点工作,对于遭遇突发事件等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苦难的家庭和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目前,省财政已下拨资金2.7亿元,按照城市低保户每户每采暖季补助600元、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每户(人)每采暖季补助200元的标准,为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供养对象发放冬季取暖补助资金。
——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方面。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安排新建县级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5个,积极开展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及时下拨了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14万元,安排中央及省级福彩公益金574万元、省级救助补助经费300万元、县级救助管理机构建设经费1500万元;确定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优抚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城镇“三无”困难群众的集中供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散居每人每月500元。(见习记者:董渺 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