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清理整顿高等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
日前,省教育厅下发通知,整顿清理在陕开展高等继续教育的省内外高校,规范高等继续教育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
据了解,本次清理整顿范围包括省内外高校在陕设立的高等继续教育函授辅导站、省内高校在校外设立的业余教学点、省内外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在陕设立的校外学习中心、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在陕设立的奥鹏校外学习中心、陕西省(市)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教学点及成人教学站点等近百所在陕开展高等继续教育的高校。
《通知》首次对站点布局提出了明确要求,每所高校在陕西同一地区(以区、县为基本单位)只能设立1个校外教学站点,每个校外教学站点最多只能承接3所高等院校;省外高校在陕设置校外教学站点最多不超过3个,若无稀缺专业开设,将逐步减少省外高校在陕设站数量。
《通知》明确指出,主办高校是校外教学站点的管理和责任主体,承担主要监管责任。对整顿后的校外教学站点,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对被清理的校外教学站点,主办院校应负责将现有学生及时转到校本部继续学习,直至毕业。
在陕设立的高等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必须在陕西省教育厅履行审批备案手续。未经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以教学站点名义挂牌招生,并不得随意变更名称。
据悉,清理整顿结果将在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记者:吕扬 见习记者:杜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