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畅通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渠道
近期,省人社厅在检查中发现,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以个人身份参保者在参保缴费、托管档案和参保缴费证明出具等环节存在不尽顺畅等问题。为此,省人社厅决定进一步畅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渠道,要求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参保条件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据悉,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前,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介绍机构或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省人社厅要求,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要抓紧做好外省籍来陕务工人员和本省籍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工作。对提出参保申请的,原则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区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及时为其办理档案托管手续;没有档案的,要依据身份证、户口簿、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建立缴费档案;个人到省、市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要求办理参保的,也要积极给予办理,各级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推诿。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办理档案托管后,要及时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和建立个人账户,待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尽快办理缴费业务。对已经参加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的个人,因子女升学等原因申请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出具规范、统一、真实的参保缴费证明,确保外省籍来陕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考、高考不受影响。(记者:李艳 通讯员:高瑛 实习生:付晓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