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表彰首届雷锋式班组雷锋式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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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31日发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在全省企业职工中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大力培育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努力提升全社会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整个社会文明程度,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总工会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创建雷锋班组、争做雷锋职工”活动。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全省学雷锋活动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发现并推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为鼓励先进,引领风尚,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总工会决定命名表彰一批“雷锋式班组”、“雷锋式职工”。
在各基层单位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择优申报的基础上,经初评、终评、社会公示、会议研究等环节,决定授予国网陕西(延安)张思德电力服务队等10个班组“雷锋式班组”荣誉称号,李时伦等10位职工“雷锋式职工”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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