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人社系统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从本月起,省人社厅启动了为期8个月的“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实施范围包括人社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公共就业服务、劳动保障监察、调解仲裁、人事人才服务、行政审批、人事考试、信访、职业技能鉴定、12333电话咨询以及综合服务大厅、基层服务平台等12大类窗口单位。
据悉,这次专项行动将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在服务规范方面。各类窗口单位普遍实行“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即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服务要亮明身份、亮明承诺、亮明标准,努力使在窗口单位办事的群众少跑一次路、少排一次队,少等一分钟。二是在纪律要求方面。认真落实已有的各项工作纪律,并针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细化要求,做到“四杜绝”,即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徇私越权现象;严格信息管理,杜绝泄露服务对象隐私现象;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杜绝脱岗“空窗”现象;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杜绝慵懒散漫现象。三是在服务用语方面。坚持以人为本,结合各类窗口的服务特点,规定并推行文明服务用语,做到服务语言规范,表达清晰准确,语气亲切温和,严格禁止“生冷硬噌”的服务忌语,在全体工作人员中大力倡导文明礼仪之风。(记者:李艳 通讯员:常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