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五年我省将改造棚户区55万户
日前,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棚户区改造的要求、任务、原则、政策、规划建设以及组织领导等作出详细部署。明确提出,2013-2017年重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兼顾其他棚户区改造,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55万户以上。
《意见》提出2013-2017年全省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55万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51万户、国有工矿棚改区改造2万户、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1.6万户、国有垦区危房改造0.4万户。今后棚户区改造的重心将是城市棚户区改造。
城市棚户区改造将逐步把城中村改造、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统一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加快推进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积极推进非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逐步开展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
此外,在城市棚户区改造中要求配建总建筑面积10%-30%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这部分住房同时享受中央和省上补贴政策,以统筹用于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
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通讯员:安瑞 记者:海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