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4县区被农业部确定为冬季设施蔬菜开发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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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31日发表
12月19日,农业部在西安市阎良区召开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试点工作座谈会。我省4个县区被确定为试点县区。农业部党组成员杨绍品出席并讲话。
今年农业部、财政部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亿元,在陕西、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甘肃8省区开展北方城市冬季蔬菜开发试点,每个试点建设2500亩以上标准化设施蔬菜生产基地。
经过实地考察和遴选,确定西安市阎良、高陵、临潼、长安4个县区7个合作社实施设施蔬菜集中连片种植基地建设,目前项目进展顺利,新建日光温室和大棚3235亩,90%的设施可投入使用。长安区部分温室反季节蔬菜已于11月份上市。结合全省设施蔬菜工程建设,今年省级设施蔬菜专项安排西安市2620多万元,其中西安四县区达2236万元,占到85%。(记者:吴莎莎 肖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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