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加大力度对四类土地进行清理盘活
●全省“四类土地”约有245万亩,其中空闲低效利用土地200万亩
●今年起对连续3年供地率达不到60%的市(区),扣减下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10月22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通过国土资源厅前期调研,目前全省存在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各类闲置、空闲低效利用土地约245万亩,其中空闲低效利用土地最多,约200万亩。今后我省将加大力度对“四类土地”进行清理盘活和利用,努力提高全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管控水平。
日前,为摸清全省批而未征、征而未供、闲置及空闲低效利用土地的底子,研究提出盘活利用的对策和建议,省国土资源厅专门成立课题调研组,先后赴西安、咸阳、渭南、安康、汉中、宝鸡、榆林7个市14个县区,对“四类土地”进行了实地调研。
调研发现,目前全省“四类土地”约有245万亩,之所以空闲低效利用土地在我省比较普遍,主要是集中于农村三类建设用地如农村宅基地、乡镇企业和公共设施用地。形成原因有四点:一是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大量农村人口陆续向城镇转移,使农村开始出现部分空心村、留守村。二是全省撤乡并镇,先后撤销乡镇330个,致使原乡镇政府和所属“七站八所”办公场地空闲。三是由于各地撤点并校,造成大量撤并的农村学校空闲。四是因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以及经济效益等原因,一些乡镇和村办的小水泥厂、小造纸厂、养殖场、果库等乡镇企业关停,原企业用地长期得不到有效利用。
今年起,省国土厅已把供地情况列入对各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的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规定对连续3年(不含当年)供地率达不到60%的市(区),扣减下一年度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暂停一般性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审批。今后,我省还将通过加大对建设用地的耕地占补平衡,加快消化征而未供土地,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等举措,推进对“四类土地”盘活利用的工作进度,加大“城中村”治理,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等,逐步将注意精力转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由重视增量用地发展向调整存量用地发展转变,提高我省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记者:乔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