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将于9月24日在西安召开
9月2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7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洪武主持会议。副主任和秘书长胡悦、黄玮、朱静芝、李晓东、张迈曾、吴前进及常务副秘书长韩水岐等出席。
会议听取了关于召开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的安排意见,决定于本月24日召开,会期三天。本次常委会会议将审议《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等有关法规案,审议省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陕西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草案)》、《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等,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执法检查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关于“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根据会议议题安排,本次常委会将确定10至20名公民旁听,旁听公民的报名截止日期为9月16日。
会议听取了关于组织在陕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开展2013年专题调研的安排意见。集中调研将于本月进行,着重关注陕西城镇化建设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会议听取了关于10月22日在陕召开西部十二省(区、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的安排意见,会议将围绕社会救助立法工作进行为期两天的座谈交流。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执法检查的安排意见,旨在推动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气象信息服务、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和能力建设,提高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水平要求,督促法律实施主管机关改进工作。(记者:耿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