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前,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今后将加大支持农业产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力度,使我省农业产业化水平再上一个台阶。
《意见》提出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目标是:到“十二五”末,力争全省龙头企业数量和销售收入总额翻一番,企业固定资产、销售收入和利税总额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20家,50亿元以上的达到5家,100亿元以上的达到2家。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辐射带动农户300万户,农业产业化经营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到2020年,龙头企业产值再翻一番,基本建立比较发达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意见》中提到,各级财政要整合涉农资金,采取贴息、奖励、补贴、配套等方式,不断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省财政将设立不少于2亿元的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农产品精深加工、生产基地建设、上市奖励、人才培训和品牌建设等。选择20—30家龙头企业,量身定制扶持政策,推进龙头企业规模扩张。
同时支持有实力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对进入辅导期的拟上市企业,由省级财政采取先借后奖方式安排500—1000万元资金,用于上市准备工作。力争“十二五”期间,全省上市龙头企业达到2—3家。
在全省粮油、果蔬、茶叶、畜产品等优势农产品生产大县建设30—50个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示范基地。另外还将在农产品加工与流通、加强企业品牌建设、强化科技创新、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和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等方面继续推进。(记者:吴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