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北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关于对河北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信息来源:公务员局 发布时间:2017-11-30 10:52:20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评选表彰河北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冀供销〔2017〕19号)要求,经逐级推荐,民主择优,拟推荐3个先进集体、1人劳动模范、2名先进工作者为推荐对象。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集体:卢龙县妇女联合会、昌黎县妇女联合会、海港区燕山大街街道天洋新城社区妇女联合会。
个人:劳动模范:程爱华(抚宁县抚宁镇三里杨庄村妇联主席)
先进工作者者:李树华(青龙满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主席)
刘春红(北戴河区东山街道办事处 妇联专职副主席)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秦皇岛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35)3262861(办公) 3262863(传真)
通讯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366号秦皇岛市人社局考核监督科
邮政编码:066000
秦皇岛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