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关于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信息来源:公务员局 发布时间:2017-10-09 17:28:30
根据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北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冀司〔2017〕58号)要求,经逐级推荐,民主择优,拟推荐2个集体、4名个人为河北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
名单如下,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集体:山海关司法局、昌黎县司法局。
个人:杨春利(秦皇岛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处处长);苏万峰(北戴河区司法局局长);李娟(卢龙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邢东梅(开发区黄河道司法所所长)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秦皇岛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35)3262861(办公) 3262863(传真)
通讯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366号秦皇岛市人社局考核监督科
邮政编码:066000
秦皇岛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