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关于对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
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信息来源:公务员局 发布时间:2015-09-02 15:13:31
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冀安监管〔2015〕5号)要求,经基层推荐、市级评选推荐机构审核,拟推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3个集体为“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付宝等4人为“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秦皇岛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35)3262861(办公) 3262863(传真)
通讯地址: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任免奖惩科(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366号712室)
邮政编码:066000
秦皇岛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2日
拟推荐对象公示名单
一、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山海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巫岚镇安监站
二、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付 宝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文杰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苏 海 抚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林立胜 北戴河区海滨镇安监站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