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评选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推荐候选人工作方案
秦皇岛市
评选“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推荐候选人
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职业能力建设科 发布时间:2013-09-24 13:37:23
根据省组织部、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3】225号)要求,我市突出贡献技师工作通过前期制发文件、宣传发动、基层单位和个人报名、资格审核等程序,到9月24日共有29人被推荐或自荐参选,符合参选资格的23人,其中企业单位15人、机关事业单位6人、民间2人。需要从符合参选资格的23人中评选出15人,做我我市参选“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的候选人,向省推荐。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市符合参选“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资格的人员23名(名单附后)。
二、评选原则
1、注重实效、优中选优;
2、公开、公平、公正。
三、评选名额
省厅分配我市的推荐名额为15人,其中要求企业身份的12人、机关事业单位身份的2人、民间绝技绝活1人。
四、 评选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9月25日
地点:秦皇岛市人社局六楼会议室
五、 评选方法
1、由“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秦皇岛市评选委员会指定评委组成评选小组进行市级评选(评选小组名单附后);
2、评委采取划“√”的办法进行票选,得票多者为向省厅推荐人选,出现得票数相同情况时,由评委对得票数相同者进行二次评选确定先后顺序;
3、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组织评选材料(评选表),评选材料中不得出现参评人员姓名及工作单位,参选人员姓名一律用编号代替;
4、参选人员编号表评选前完成并密封,评选后当场启封并由评选组长、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
5、评选小组成员一律在评选表“评选意见”中划 “√”或“×”; “√”为同意、“×”为不同意,不得涂改并在评选表上签名;有涂改的,需在涂改处签名确认;
6、每一类别评选后,立即进行得票统计,按得票多少顺序排列并由评选组长和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
7、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根据评选结果列出15名推荐上报人员名单,按要求公示后上报省人社厅;
8、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将参选人员上报材料、姓名编号表、评选表、推荐上报人员名单等评选有关材料存档备查。
***: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评选小组名单
201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