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监察信息采集的公 告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监察信息采集的
公 告
信息来源:劳动监察科 发布时间:2012-07-20 14:31:46
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用人单位监察信息采集有关问题的通知》(秦人社〔2012〕219号)文件精神,尽快建立用人单位信息数据库,加快我市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步伐,全面推行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决定从2012年7月份开始劳动保障监察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范围
各县、区所辖区域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的,应主动接受劳动保障监察信息采集。
二、方式
《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用人单位基本情况采集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用人单位花名册信息采集表》等相关资料由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送达或以电子表格的形式发送至各用人单位,填写完成后由监察协管员统一收回,报县、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三、主要内容
(一)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所属网格、所属机构、组织机构代码等32项指标。
(二)用人单位花名册信息。包括:填报单位、单位注册类型、填报日期、姓名、性别、年龄等31项指标。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用人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按照本公告的要求,认真详细填写相关表格。
(二)对不按照要求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信息采集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五、此公告同时发布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