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通知
关于转发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信息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2-04-16 15:00:24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现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http://www.he.lss.gov.cn/tztg/114884611.shtml)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选拔范围
选拔范围为我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岗位上的在职人员。现在公务员岗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人员,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列入选拔推荐范围。
二、选拔条件
推荐人选必须符合《关于开展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2〕94号)第二条规定的“选拔条件”。
三、呈报材料
1、盖有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编有正式文号的推荐报告一份;
2、被推荐人选在本单位的公示情况;
3、《申报2012年度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三份、《推荐享受政府特贴专家呈报表》一式四份,并报送相应电子文档(以上两表可从www.he.lss.gov.cn );
4、获奖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以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
5、代表性论文、著作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6、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基本情况一览表用A3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
7、推荐人选要在征得县区主管领导或主管市领导同意后方可上报。
四、有关要求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科技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开发、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政策性强,广受关注,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严密组织,确保选拔推荐工作顺利进行,切实把政治水平高、业务能力强、贡献大、业绩突出的骨干人才选拔上来、推荐上去。
推荐人选材料务于2012年4月23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35-3262729
联系人: 袁大鹏
地址:建设大街366号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4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