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劳务派遣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劳务派遣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劳动关系科 发布时间:2012-02-24 08:19:14
各劳务派遣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企业管理的实施意见》(秦劳社就〔2006〕23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市劳务派遣企业健康发展,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现将2011年度劳务派遣企业进行年审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年审范围为2011年前取得我市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开展劳务派遣资质的企业。
二、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部分企业进行抽察,对拒报、漏报、瞒报,不认真整改,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依法取缔劳务派遣资质。
三、各劳务派遣企业应认真做好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填写《劳务派遣企业年审表》,并于2012年3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年审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具体内容和要求见***。
附:劳务派遣企业年审表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