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区圆满完成2018年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
抚宁区圆满完成2018年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
信息来源:抚宁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8-08-07 14:23:00
抚宁区圆满完成2018年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政策标准。对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退职)人员,自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退休(退职)人员逐人普调与按照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年龄层次、地区差异、最低水平等相应标准调整相结合。二是严肃规范审批程序。区人社局、区委组织部联合审批,对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信息逐一审核把关,确保信息无误,通过系统审核。现场审批纸质材料,做到审批程序无缝对接,规范高效。三是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全区共惠及企业退休职工8704人,月人均增加129.48元,于7月底全部发放到位;惠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4762人,月人均增加169.91元,调整增加和补发的养老金随8月份养老金一并于8月初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