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现网上缴费
我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现网上缴费
信息来源: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7-12-07 12:30:01
为方便广大城乡居民缴费,市人社局近日开通了“城乡居民医保手机缴费”APP及网站缴费两种便捷缴费方式,目前适用于在海港区范围内社区登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居民(暂不支持乡镇和高校方式参保的居民缴费),实现了城乡居民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缴费,同时可为亲友代缴。网上缴费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20日。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新生儿补缴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需在出生90天内参保缴费,个人补缴标准为150元;由扶贫、民政、残联部门统一认定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限一二级)等人员个人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