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7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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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28日发表
我市2017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开始申报
信息来源: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7-11-08 11:04:53
集中申报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30日。单位职工(含退休职工)由单位统一申报,灵活就业人员持相关材料到市医保中心自行申报。今年申报的慢性病共包括十大类24个病种,每人申报最多不超过3个病种。评审工作将于12月初至12月中旬进行。被确认为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可从我市任意选择2家定点医院就医,并按不同病种和支付规定标准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取得门诊慢性病本的参保人员,将停止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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