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积极推进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开发区积极推进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信息来源:开发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7-05-15 16:47:28
一是统一建设标准。制定印发了《开发区建立完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通知》,对企业调解组织的组建形式、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二是做好试点建设。选定海湾、金海集团、中石油宝世顺钢管公司等8家试点企业,组织试点企业到天津开发区考察学习,帮助试点企业完善了调解室的标准化建设。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定期深入现场指导企业开展劳动纠纷调解工作,密切与企业调解组织的配合,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四是落实奖惩机制。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列入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和谐企业评选的范畴,明确没有组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企业不能评定为和谐单位。截至4月底,全区企业已建立标准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20多家,累计有340多家企业共420多名劳资人员参加了区人社局、区工会举办的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争议调解方法的培训。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在宣传劳动法律法规、自主解决劳动争议、强化劳资纠纷预警监控、促进企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