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自今年1月起调整
我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自今年1月起调整
信息来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7-01-26 10:35:50
为保证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政策与新制度平稳过渡,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启动打好基础,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自2017年1月起,对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进行调整。离退休费用不再作为单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为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通过协调东软公司对中心端和单位端程序软件进行升级,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目前已按新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开展征缴工作。